中國農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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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港台的一個節目 [想一想中國] , 這是一個很不錯的節目, 當中有程翔, 王丹作嘉賓, 也有寫作[中國農民調查] 的陳桂隸
現在想一想, 這本書很久之前也有看過, 不知這幾年有沒有改善過呢???
- 界限突破 | May 22, 2009 Report 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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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 一方面2004年以來稅費改革與2006年廢除農業稅有落實. 但是農村過去靠三提五統來辦理的教育與醫療因為鄉鎮政府沒有錢反而更糟了. 所以到2009年溫家寶又說要辦新型農村醫療合作社. 還要在2012年普及到百分之九十的行政區域. (請注意. 行政區域的覆蓋率不等於人口覆蓋率. 在鄉鎮中心設立合作社. 入社者可能只有50-60%的農村人口). 不過. 這種作法維持了城鄉雙軌的公共衛生與醫療體系. 不是治本之道.
另一方面. 農村土地所有權改革還是很遲緩. 2008年本來說要農地私有化. 卻因為幹部與左派反對而沒有下文. 農舍小產權不能轉讓. 土地租用可以流轉但還是集體所有. 這就給地方幹部與開發商繼續剝奪農地獲取暴利的機會.
最近的狀況或許可以參考這兩篇文章:
周飛舟,2006a,〈從汲取型政權到懸浮型政權〉,《社會學研究》2006年第3期,頁1-38。
周飛舟,2007,〈生財有道:土地開發中的政府和農民〉,《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1期,頁49-82。
- 戀戀風塵 | May 25, 2009 Report 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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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 由於選區內人口較少. 農民的選舉權(平均每人選出的代表數)一般是城市的兩倍. 因此日本農業受到許多保障. 中國則是立法規定了城鄉代表比例為四比一. 四倍農民人數才抵一個城市居民代表. 因此. 農民的政治權力遭到剝奪. 以下是最近的改革呼聲:
---------------------------------------------------------中國評論﹕「四分一選舉權」引發的省思/孫嘉業
【明報專訊】即將於下周二(27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議,將會首次審議「選舉法修正案草案」,而其中的修訂焦點又是關於「農民四分一選舉權」的存廢。
所謂「農民四分一選舉權」,是指目前選舉法中關於縣級以上人大代表的選舉中,代表名額按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於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名額分配原則。如城市中每24萬人選出一名人大代表,而農村則是96萬人產生一名人大代表。
選舉法修訂 城鄉擬同票同權
這種選舉權的不公平,與中國近60年來戶籍制度的城鄉二元結構有關,農民作為二等公民,在政治、經濟、社會福等社會各層面,都遭受全面的歧視。其實,1952年制定的中國首部選舉法,規定農村人大代表的產生人口是城市人大代表的8倍,那時農民僅有「八分一選舉權」。經過近14年來的多次修訂,城鄉的選舉權差別待遇才縮小到4比1,隨城鄉二元結構的逐步解體,這種不平等是到了該消除的時候了。
不過,雖然近幾屆全國人大農村代表比例增加,但真正的農民代表人數與毛澤東時代相較卻不增反減。在3000多名代表中,真正的農民僅百名左右,很多農村人大代表是鄉鎮幹部。即使在毛澤東時代,農村選出的人大代表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農民利益,頗成疑問。在國家工業化的進程中,農民的利益總是最先被犧牲掉的。
人代產生方法應徹底改革
由此可見,真正增加農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話語權,單靠增加農民選出的人大代表的數量是不足夠的。正如現今的工人代表亦未能充分代表工人利益一樣,要徹底改革人大代表產生方法,就應落實人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擴大選舉競爭性,打破身分職業的界限,做實地域代表制,如此,「幾分之一」的困擾,亦隨之化為無形。
- 戀戀風塵 | Oct 21, 2009 Report abu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