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聽說這本是經典的犯罪小說,看了之後的感想是──的確夠經典。
咱們的主人公雷普利在美國過著人渣兼偷拐搶騙(好吧其實只有騙)的生活,有天有個認識的人(實際上根本不熟)的老爸跑來找雷普利請他去歐洲勸離家的兒子回家,於是滿腦只想要支票的雷普利馬上巴拉巴拉胡扯他和他兒子有多熟,然後快快樂樂的飛到歐洲捅出各種婁(殺)子(人)的故事。
雷普利沒啥才華,就是特別會信口胡扯和運氣超好,結果就是,雷普利殺了委託人的兒子,詐欺剩下的遺產,還把殺人嫌疑扔給他兒子背,果然是天才雷普利(笑)
整本書的步調很緩,而故事對雷普利的心理活動可說是絲絲入扣,基本上,雷普利犯案都是很隨興的想一下步驟就馬上進行了,幹掉人才開始想怎麼毀屍滅跡,然後總是好運的給他蒙混過去。
看到末段雷普利還想搞偽遺書真是讓我大開眼界──搞出這麼多飛機還想騙遺產還真不是普通的有勇氣。
本作偵探等級超低,我原本以為主角會作出相對應的行為湮滅證據,結果雷普利就呵呵裝傻然後裝難過一下就矇混過去了囧, 這個偵探基本上就只是外表像偵探的草包而已,連一點點威脅性都~沒~有。
題材相當別出心裁,當作犯罪小說入門剛剛好。
《天才雷普利》這本書讀第二次,以前看過的劇情都忘了,但沒忘的是印象最鮮明部分:主角打算殺了人的時候,那色彩鮮明的場景,藍色與白色,還有曬人的、昏沉的陽光。我好像看過電影,並且以為主角是李奧納多皮卡丘。
導讀說,讀起來是擾人的,也就是顛覆以往站在警察的立場伸張正義,而這本是站在犯罪者的立場,讓人覺得道德感會冒出來扭動。我倒不覺擾人,這部感覺很像電影《神鬼交鋒》,比較擾人的應該是主角跑到一個他語言不熟的地方,聽不懂別人說什麼的時候。